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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崇州] 内容屏蔽管理规则
(《用户服务协议》附件五)
生效日期:2025年5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则依据
为维护[智慧崇州](以下简称“平台”)的生态环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户服务协议》、《免责声明》、《用户信息发布协议》、《社区管理规范》等平台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规则效力
本规则是平台规则体系的组成部分。用户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行为,即视为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平台其他协议和规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平台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内容的用户。
第四条 核心原则
平台对违规内容的屏蔽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比例适当、保护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屏蔽内容范围
平台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取屏蔽措施:
第五条 违法违规信息
1. 危害国家安全: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 破坏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3. 淫秽色情低俗: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信息;相关部位打码、刻意突出的低俗信息。
4. 暴力恐怖信息:宣扬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传播人体改造、虐待动物的血腥、惊悚内容。
5. 违法犯罪活动:传授犯罪方法、制作和销售违禁品、毒品、枪支弹药;组织赌博、诈骗、非法集资等。
第六条 侵权信息
1. 侵犯知识产权: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原创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等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2. 侵犯人身权利:未经允许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如住址、电话、身份证号);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权;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
第七条 违规营销信息
1. 垃圾广告:与所在版块主题无关的广告;重复发布、频繁发布的广告内容。
2. 欺诈信息:发布虚假商品、服务,或通过虚假承诺骗取用户财物、个人信息。
3. 不正当竞争:恶意诋毁、贬低其他经营者及其商品或服务。
第八条 不良信息
1. 违背公序良俗:渲染消极颓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 制造群体对立:发布挑拨、煽动不同群体(如地域、性别、代际)之间对立与冲突的内容。
3. 低质无意义信息:发布包含乱码、无意义字符、重复堆砌关键词等内容。
第三章 屏蔽措施与流程
第九条 屏蔽措施类型
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平台可能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 内容屏蔽:对违规信息进行删除、覆盖、替换或设置不可见。
2. 账号限流:限制违规账号所发布内容的传播范围,降低其可见性。
3. 功能限制:限制或禁止违规账号使用评论、私信、发布、关注等功能。
4. 账号封禁:暂时或永久封禁违规账号,终止向其提供服务。
第十条 屏蔽发起方式
1. 系统自动屏蔽:通过关键词库、AI图像识别、行为模型等技术手段,对高危内容进行实时自动过滤和屏蔽。
2. 人工审核屏蔽:平台审核人员接到举报或在日常巡查中,对内容进行人工判断和处理。
3. 权利人投诉屏蔽:根据版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人的有效投诉,对侵权内容进行屏蔽。
第十一条 屏蔽处理流程
1. 发现与判定:通过系统或人工方式发现疑似违规内容,并依据本规则进行判定。
2. 执行措施:对确认为违规的内容执行屏蔽措施,并视情况对账号进行连带处理。
3. 通知与记录:通过站内信、系统通知等方式告知用户处理结果及理由(法律法规禁止或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并记录操作日志。
第四章 申诉与复核
第十二条 申诉权利
用户认为其内容被错误屏蔽或处理过重的,有权向平台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申诉流程
1. 申诉途径:用户需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供的官方申诉渠道(如【账号中心】-【违规申诉】)提交申诉。
2. 申诉材料:申诉需明确陈述理由,并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原创证明、授权证明、情况说明等)。
3. 平台处理:平台将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通过系统通知告知用户复核结果。复核期间,原处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第十四条 复核标准
平台将基于初始证据、用户提交的申诉材料,再次依据本规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复核。
第五章 免责与责任限制
第十五条 平台免责
1.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内容采取屏蔽措施,是履行平台管理责任的体现,不构成对用户发布内容的任何认可或担保,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因内容被屏蔽可能遭受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 因不可抗力、技术障碍或非平台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内容未能被及时屏蔽或错误屏蔽,平台不承担责任。
3. 本规则的解释与适用,与《免责声明》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规则修订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运营需要,适时修改本规则。修改后的规则将在平台公示7日后生效。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第十七条 规则冲突
本规则作为《用户服务协议》的附件,与《用户服务协议》、《用户信息发布协议》、《社区管理规范》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存在冲突,以发布最新的规则为准。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如对规则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平台:
- 客服电话:`028-82245537`
- 客服邮箱:`zhcz@q46.com`
- 在线客服:平台App/网站内【我的-帮助与反馈】
第十九条 生效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